“本来充电车位就紧张,这些废旧车辆长期占据充电车位,看见就恼火。”市民林女士指着车棚里的“僵尸车”气愤地说道。像林女士这样,很多群众都对“僵尸车”长期占据车位充满了愤怒和无奈。
无人使用、长期停放的四轮机动车、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和自行车的车身残旧、破损、蒙尘,被大家称之为“僵尸车”。连日来,记者走访我市多条街道和多个住宅小区,均发现“僵尸车”占据车位现象。
“僵尸车”长期霸占公共资源,造成他人不便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那造成“僵尸车”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如何破解“僵尸车”问题呢?
国际新城小区一辆“僵尸”自行车由于停放年久,车胎长满青苔,绿化树穿过车轮生长。 (首席记者陈榕玲摄)
长期占据车位惹众怒
上文提及的林女士居住在市区湖畔人家小区,该小区开发建设至今已有20多年,属于老旧小区。大部分老旧小区都存在未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位有限等问题。湖畔人家小区共有800多户住户,设有机动车停车位360多个,两轮电动车充电车棚4个共有充电车位184个,小区停车位配比明显不足。
“我们最苦恼的是需要充电的时候找不到充电车位,尤其是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车棚里车辆爆满,更不要提充电了。”林女士叹着气说道,不足百米长的车棚里停放了10多辆包括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和自行车在内的“僵尸车”。
广西第六地质队小区得益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1年新建了1个两轮电动车充电车棚和1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车棚。记者绕着两轮电动车充电车棚转了一圈,发现有好几辆“僵尸车”。
在德宝花城小区,破旧的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和自行车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停放在单元楼大门旁,或停放在公共绿化地上。
德宝花城小区绿化地上的“僵尸车”。(记者欧钰宇摄)
记者探访发现,几乎每个小区都存在“僵尸车”的现象。这些车辆有的车身布满灰尘和落叶,有的外壳和车轮锈迹斑斑,车底下囤积了大量的尘土。有的四轮“僵尸车”的车窗、车门、雨刮处插满了各种广告小卡片。
“希望小区物业能担起管理职能,及时处置这些占用公共资源又影响环境的车辆。”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陈女士说。
湖畔人家小区内停放多年的“僵尸车”。(记者欧钰宇摄)
物业管理陷两难
“僵尸车”带给小区业主的困扰,也让小区物业管理陷入了两难,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贸然清理要承担被车主追责的风险,不清理又会被业主投诉。
“遇到妨碍通道的‘僵尸车’,我们采取集中停放的方式进行处理。”国际新城小区物业协管队队长宋恩红告诉记者,对于妨碍业主通行或是堵塞消防通道的摩托车和两轮电动车,物业首先张贴告知单在车辆上,告知业主在15天内自行处理车辆,告示处理期限过后,业主还未自行处理的,物业管理人员便将车辆集中停放至小区未出售的车库或空地处。
国际新城小区物业的处理方式,废旧车辆始终还是“僵”在小区里,电路老化和电瓶长期暴晒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让人感到担忧。
湖畔人家小区自救服务小组保安队陈队长则表示,因为“僵尸车”未阻碍通行,目前还没找到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我们小区有2辆‘僵尸车’占用机动车车位不说,还拖欠了多年的停车费。”陈队长说,这2辆“僵尸车”是外地租户留下的,10年前他们离开贵港便将车留在小区,现在联系不到车主,物业不敢贸然处置。
据了解,小区“僵尸车”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无法上路,被车主闲置在小区里;二是部分业主、租户搬房后抛弃的闲置车辆。目前,由于对“僵尸车”认定和处置没有明确的标准,物业主要以劝导为主,劝说业主自觉清理其名下停放在公共区域的废弃或闲置车辆。
湖畔人家小区车棚内的“僵尸车”。(记者欧钰宇摄)
多方联动合力整治
记者走访了城区迎宾大道、中山路、桂林路和民主路等多条道路,发现多个小区外围道路的停车位均有“僵尸车”的身影。在华泰官邸小区,一辆挂着外地牌照的白色四轮机动车尤为显眼,车身布满绿色的污垢;在天悦尚城小区外围道路也有多辆“僵尸车”,有的四轮机动车车身掉漆,挡风玻璃上落满了树叶。
记者了解到,对于停放在公共道路上停车位划线范围外的“僵尸车”,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可视作违停车辆处置。
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联合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聚焦道路安全问题、市容市貌环境美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停放在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车”开展常态化治理工作,依法处置停放在公共道路的“僵尸车”。“我们结合车辆违停、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共享单车乱象等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容环卫科工作人员说,2023年以来,执法人员在小区周边开展巡查整治工作,城区人行道、盲道及小区周边道路的“僵尸车”明显减少。
然而,对于停放在住宅小区、非公共道路和社会停车场的“僵尸车”,因涉及主管部门较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处置。
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如积指出,住宅小区等场所的“僵尸车”属于民事范畴,需要进一步协商或是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而“僵尸车”的存在,从问题源头来看,与部分人员图一己之便,无视公共利益,将公共资源占为己用有关。他建议,对于住宅小区内的“僵尸车”,业主可通过举行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约定业主的行为规范、车辆停放要求,同时约定物业对“僵尸车”的处理,并对“僵尸车”车主进行约束惩戒。
“今年政府部门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推动老百姓将‘僵尸车’换成新车是一个不错的治理办法,在我们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大家都在关注、谈论此事。”广西中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冬献说。
今年9月,自治区结合国家大力推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我市积极响应,主动对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活动服务商,推出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补贴活动,销售企业提供包括旧车评估回收、新车选购、补贴核销及信息采集上传一站式服务,为消费者以旧换新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从源头上治理“僵尸车”提供政策支持。
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积极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有效治理“僵尸车”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