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2022年起,我市大力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探索解决城镇老旧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方法,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已有84栋自建房申请拆除重建,已批准68栋,其中在建20栋,已建成5栋,另有16栋正待审核中。
我市三区两县市老城区存在一定数量房龄较老、结构损伤严重的自建房,维修加固难度大、费用高,因受规划、产权或经济等多方面因素限制而没能拆除重建,安全隐患难以消除。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住建局率先在全区增设了专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行政业务科室——城乡居民自建房监管科,将自建房安全使用、自建房安全鉴定、城镇自建房安全普查等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危房安全隐患指导意见》,明确中心城区C、D级危房无需办理规划许可证,按“原地址不变、原面积不变、原层数不变、原层高不变”原则拆旧建新,逐步解决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明确拆除自建房前由辖区征收中心对原自建房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与自建房所有者签订承诺书,如下一步开展拆迁征收,则按拆除前自建房状况进行补偿。在危房拆除重建过程中,辖区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建设过程监管,确保新建自建房结构安全,且不出现新的违建现象。
我市以港北区作为试点。港北区根据指导意见印发该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责任单位,在拆旧建新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市区东风路某店主林某所用的房屋,是曾祖父留下的,历经久远年月,每到雨季外面下雨,屋里就漏水,店铺的商品常被浸湿,损失不小。该房屋年年维修,勉强能住,但实属危房。得益于《关于妥善解决中心城区危房安全隐患的指导意见》,林某响应政策,短时间内拆除老屋并在原址上新建一栋二层小楼,带动其他住所面临类似问题的居民纷纷申请拆旧建新。其他县(市、区)陆续行动,印发实施方案,由县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安排专人进行政策宣传,一对一做好政策解读和材料申报指导服务,有序有效推进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