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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2024-08-13   来源:贵港人社   作者: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等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具体如下: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070元(即6756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053.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