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行业 > 正文

无证驾车屡教不改,少年被送矫治教育

2026-10-30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莫清清 谢琴美  

贵港讯 10月22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港北二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将一名多次无证驾驶、经常规教育劝导及告诫管护仍拒不改正的未成年人,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这是我市交管部门首例通过专门矫治程序干预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的案例,兼顾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双重目标。

今年9月中旬,港北二大队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夜间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拦下一辆小轿车时发现,车辆驾驶人小黄(化名)未满18周岁,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依法暂扣涉事车辆,责令其由监护人陪同到交管部门接受后续调查处理。

办案民警后续调查发现,在此次被查处前的半个月时间内,小黄已多次驾驶机动车在城区道路通行,被警方首次查处后,仍未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险性,甚至换驾其它车辆继续违法上路。为及时纠正其危险行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办案民警先后多次联系小黄及其监护人,开展“一对一”普法和警示教育,反复督促监护人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看管和行为引导,但多轮教育、告诫均收效甚微,小黄的违法行为始终没有得到纠正。

鉴于常规批评教育、告诫管护已无法有效约束其危险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交管、教育及学校等多部门协同启动专门教育程序,在监护人配合下完成送治。矫治期间,小黄将在校接受法治学习、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等封闭式专门矫治教育。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不等于对违法行为的纵容,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且屡教不改的,交管部门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矫治一起”,同时秉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精准干预,既从源头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也帮助迷途未成年人及时纠偏,重回成长正轨。

 

编辑:

栏目最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