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网友“白云”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城区六八村农贸市场很多猪肉档口全天使用生鲜灯,之前就此事进行投诉,港北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只是下发告知书了事,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对此表示不能理解。
据了解,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食物加上“美颜滤镜”的“生鲜灯”被全面禁用,对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接到网友反映信息后,8月6日9时,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六八村农贸市场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让经营者把灯具关上,查看生鲜肉类在自然光和灯光照射下有无明显色泽差异,由此断定所使用灯具是否属于“生鲜灯”范畴。通过现场查看,市场档口统一使用的都是普通的白炽灯,并未发现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自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对辖区各农贸市场和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店开展了全面排查,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30家;立案调查1家,处罚款5000元。”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股股长陈俊平介绍,根据办法规定,对首次发现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使用“生鲜灯”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才会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你们这时候来还早着呢,猪肉都是新鲜的,等迟一点他们才会把‘生鲜灯’打开。”在六八村农贸市场档口售卖杂货的一位摊主给出不同说法,市场内有经营人员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一般在上午11时以后的时间段打开,但打开的时间不固定,得看档口当天售卖猪肉的情况。
“我知道‘生鲜灯’,会变颜色那个嘛,今天没有看到他们开,我几乎每天都来买菜的,往常都偶尔遇到过。”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名前来买菜的女士,该女士表示市场内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因为怕买到不新鲜的猪肉,她都是选择固定摊位购买。
针对市民群众反映市场内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当天晚上7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六八村农贸市场,只见生鲜肉类区档口“生鲜灯”亮起,生鲜肉类在紫色灯光的映衬下显得红润、鲜亮,市民群众对生鲜肉类的感官认知明显受到影响。
对此,陈俊平表示,该局将通过持续开展执法巡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处罚力度、鼓励监督举报等举措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提高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健康文明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