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二、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两个共同”是指: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三个离不开”是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五、国家民委提出的“三项计划”是指: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六、“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七、“四个都有”:各族人民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八、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四个特别”要求: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确保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手中。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重点把握好“四对关系”: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
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五个共同”: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十一、坚定“五个认同”是指: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十二、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十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目标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十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理念是: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
十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要求是: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
十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十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途径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来源:市民宗委根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辅导读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新时代民族理论政策问答》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