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近日,港南区人民法院与区委政法委、乡镇政府、司法所多方联动,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
申请执行人闫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闫某某因交通事故致残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并花费了巨额医疗费。李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导致闫某某生活困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闫某某于2019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向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调查李某某名下财产,并通过依法拍卖房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均未能顺利执结。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在履行期限上存在意见分歧,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底,鉴于申请执行人闫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法院主动联系区委政法委、乡镇政府、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于今年3月28日初步达成和解方案,李某某同意在三个月内筹借12万元支付给闫某某。6月20日,闫某某与李某某正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近日,李某一次性支付闫某某赔偿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