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贵港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镇农村消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消防、司法、农村农业等各部门、单位切实做好全市乡镇农村消防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村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水平和抗御火灾综合能力。
《通知》明确了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农村要重点围绕深入《消防法》《宪法》《广西实施〈消防法〉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在乡镇农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火灭火、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举措中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结合2024年全市“五个百场大宣讲”进农村活动、“消防接力棒 传递千万家”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进农村活动、“让爱返乡”大学生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查找、短视频评、乡村“大喇叭”、建设宣传教育场所等活动,夯实宣传基础、分类实施培训,在乡村掀起浓厚消防法治宣传氛围。
《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消防、司法行政、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二要部门联合,深化宣传效果。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将乡镇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其日常工作同推进、同落实,不断延伸消防宣传触角、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共同做好乡镇农村消防法治宣传工作。要善于发挥各类消防宣传队伍专业优势,针对村民不同年龄段和层次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分类别、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三要建立机制,强化媒体宣传。各级消防、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提升村民消防安全素质为突破口,在不断优化和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探索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指导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水平。要注重推树工作典型,对在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