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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全市室内密闭性重点场所正常经营的通告

2022-04-21   来源:   作者:  

鉴于当前我市没有出现本土疫情及输入性疫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全市室内密闭性重点场所正常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4月21日起,全市KTV、酒吧、网吧、健身房、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室内密闭性重点场所在做好“预约、错峰、限流”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营业,原则上入座率不超50%,同一密闭空间原则上聚集人数不超过50人,开业前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精准排查,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全体员工要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返岗,严格落实好“三码联查”、测量体温、戴口罩、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后,各经营业主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本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承诺书(附件),经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后,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后方能恢复营业。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密闭场所,要保证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要定期对中央空调关键部位清洗、消毒或更换。

二、从2022年4月21日起,恢复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恢复举办大型公益性文化演出、营业性演出和大型体育赛事、展销会等活动。各活动举办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参加活动人员要求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严格落实好“三码联查”,举办方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本单位的疫情防控方案和承诺书(附件),经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后,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或审批后方能举办活动。

三、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出台恢复营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恢复营业的必备条件,及时将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传达到各行业、企业,杜绝涉疫风险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强化督导检查,对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暂缓恢复营业。恢复营业后,加大对经营性密闭、半密闭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督查检查频次,对不按要求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查实,责令立即停业。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建全民免疫屏障。

五、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可参照此通告制定发布本地的政策。

附件: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

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本公司(单位)在疫情期间各项防控工作,确保负责的经营场所不发生疫情传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制度方案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二、配备防护物资。应当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三、落实戴口罩、检测体温和扫码登记制度。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要求其佩戴口罩;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并进行实名登记。

四、加强通风消毒工作。按照行业疫情防控指南的要求,每日营业前对场所内所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定期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五、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实施预约限流措施。按照行业疫情防控指南的要求,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对消费者进行限流。原则上入座率不超 50%,同一密闭空间原则上聚集人数不超过 50 人。

七、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在场所内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八、主动报送信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与社区、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安、卫健、文旅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九、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利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十、如未按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要求,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