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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11-16   来源:   作者:  

完成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直(中、区直)单位绩效考评办公室:

11月上旬,市督查和绩效办通过对各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大部分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不够扎实,没有较好地完成(存在没有发布社会评价公告、没有展示工作成效亮点等问题)。

2021年自治区社会评价工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年终的民意调查工作时间为11月中下旬至12月中下旬。为了进一步组织全市各市直(中、区直)单位更好地完成自治区社会评价工作,现通知补充以下几点要求事项:

1.发布自治区社会评价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请各市直(中、区直)单位于11月15日至11月20日在相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自治区社会评价公告(访问电话0771-12340,模板详见附件1),提高群众知晓率。

2.展示年度工作成效、亮点,提高群众满意度。请各市直(中、区直)单位于11月20日至12月10日在贵港日报、贵港宣传、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媒体继续展示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亮点、成效等,提高群众满意度。

3.实行每周一报制度。请各市直(中、区直)单位于每周一下午3点前将本单位、本系统完成自治区社会评价工作(发布公告和展示工作亮点)情况(详见附件2)上报给市督查和绩效办汇总(由市督查和绩效办各联络工作组负责收集佐证材料并统计完成情况)。

不尽事宜,请联系市督查和绩效办绩效考评一科李辉、彭宝华,联系电话:4562769,18078583456.

             

市督查和绩效办绩效考评一科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的公告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各市、自治区直属机关、中直驻桂单位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和网络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

如接到(0771)12340的访问电话或评议问卷,请社会公众如实评价,也可登录广西绩效管理网(www.gxjx.gov.cn)进行评价。

社会评价监督电话:0771—2809805。

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771—12388。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2

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