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少珍 通讯员肖伦春)最近,因欠债被起诉到法院的香港老板谭某在平南县人民法院丹竹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成为“欢喜冤家”。
谭某是一名香港人,长期承包经营平南县大唐宾馆餐饮部。经营过程中,他经常向原告严某、赵某赊购猪肉等货物,欠严某货款1711.2元,欠赵某货款5000元。2009年底,两原告多次要求谭某付清欠款未果,先后向平南县法院丹竹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谭某支付相应的欠款。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马上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由于原告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便查封了被告谭某在银行的8000多元存款,故被告谭某对法院存在敌意和不理解。各方当事人一见面就因言语不和而发生争执,首次调解不成功。主办法官对该案作了深入分析后,决定两案合并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再调解。
在开庭过程中,主办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后便着手再次调解,先向被告谭某说明了法院查封存款是依法办事,并非是针对其本人,接着阐明了拖欠他人借款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其个人信誉产生的不良影响。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谭某的态度缓和了下来,在庭上再次审核了欠条后,表示对原告严某和赵某的欠款没有异议,同意偿还,但由于手头有点紧,要求原告多给点时间筹款。经与原告严某、赵某协商,两原告表示同意被告在2月28日前还清欠款,并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