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孔圣人被打倒并踏在地上之后,国人就只剩下了两大崇拜。其一是金钱,其二是强权。
而对强权的崇拜,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崇拜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这种崇拜可以理解为强权高压下的人性迷失;另外一种则是英雄崇拜。我们这篇文章,所谈的主要是后者。
世人崇拜英雄,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国人崇拜英雄,却也自有特色。这种特色,就是彻头彻尾的“庄户刁”主义。“庄户刁”是山东土语,文言一点说就是滑头主义。这种滑头表现在:国人崇拜英雄,但是很少有人愿意去做英雄。并且,国人对英雄的崇拜很多仅止于逆境之中。说得不好听了叫“好了疮疤忘了疼”,一旦时过境迁,身份有所变化,就“仨钱的不和俩钱的说话”,就“吃饱了不认大马勺了”。
某地,出现了实名举报英雄,揭露了地方上有人贪赃枉法的事实。消息传出来之后,举报人先是被开除公职,后又不明不白身陷囹圄。这两项“优遇”,虽都属于莫名其妙,但后来确认都与举报事件有关。再后来,时隔一年有余,英雄的举报终于得到了肯定,有关方面和个人受到惩处也指日可待。这个时候,大小媒体一哄而上。普通百姓,坐在饭桌前,看得涕泗横流,党员干部,更是摇头叹息甚至怒发冲冠。这天晚上,市民阿某,一边看电视,一边想起单位内部国资流失、街上失业人员仍然吃不上饭而大小经理和中层狼狈为奸,不禁悲从中来。阿某旁边年仅十岁的儿子也深受感染,(身教胜于言教的缘故吧)大义凛然地说:爸,我长大了也去举报。没有想到悲痛中的老爹双眼一瞪,照脸就是一耳刮子:“这英雄岂是你这黄口小儿能做的?你做了英雄爷娘老子还活不活?!”几乎气晕过去,赶忙把频道调换了。不仅如此,再看新闻频道时,就给自己制定了三个原则:第一,不随意评论,以免影响儿子;第二,不表现出激动的样子,以免影响儿子;第三,尽量把儿子支书房写作业去。
某君昆仲(不妨也略去姓名),在单位工作三年,见到不平的事情,喜欢说三道四;又因为侠义心肠,喜欢两肋插刀。曾因为一件小事,和公司老总面对面拍起桌子,几年下来,什么好事也没有捞着。人非圣贤,哪个没有想法?忽一日此兄大彻大悟,为人遂聪明伶俐起来。又三年过后,借孔方兄的力量弄了个小干部。说话办事,强调自然就不一般了,遇到从前的老伙计,即提醒人家“要学会换位思考”,学会变通。——屁股决定脑袋,该变了大略都改变了去,不该变的也变得一点不剩了。
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从古至今,卓尔不群甚至特立独行都是要付出点代价的。孔圣人说,“多虚名而得实祸。”在哪里,都是一种冷冰冰的现实。所以做人,老祖宗说了,要夹紧尾巴。至于要不要正义和天理,天塌下来,反正有个子高的撑着。领头闹事、追求正义维护权益这类事,还是不做为妙。得过且过吧。至于单位不发工资,让别人闹去。别人闹出结果来,就少了你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