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做错了一道数学题,一个已经读初二的学生,被他的班主任罚抄10000遍“1+1=2”,我想,10000遍下来,这个初二的学生也差不多成了打字机器了。(《现代金报4月20日》)
对学生的体罚读者一定不会陌生。打耳光、捏鼻子是最古老的,对于施罚者来说,不但得自己动手,消耗能量,还存在“把自个给弄疼”的风险,所以,最笨的方法就莫过于此;而罚跑、罚站、留校、饿饭也不新鲜了,现在各个小胖子都忙着减肥,这倒帮了大忙;就是什么“蹲马步、做狗爬、相互打耳光、单腿直立、倒竖蜻蜓”中不乏创意,但如此大动干戈,
倒是这罚抄10000遍“1+1=2”,充满了“另辟蹊径”的智慧,而且成本不高,劳动强度不小,可谓劳心劳力又劳神,果然是值得推广的“妙招”。
赤裸裸的体罚,如今已经不好使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罚学生是违法甚至犯罪的事,再做就显得“不智”了。倒是“罚抄”,似乎并不违反人们的道德底线。小时候,因为贪玩,也经常被罚抄,那时,我们是罚抄课文,罚做数学题目,家长倒也没什么怨言。可是现在,罚抄万遍“1+1=2”,就有点变态了。我想,这个班主任的心理是扭曲的,罚抄万遍“1+1=2”,除了能满足他心理的“一时之快”外,还能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