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日前,港北区交通局已完成2008年乡镇客圩渡船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共发放19艘渡船燃油补贴资金33.16万元。
按照国家燃油补贴政策,港北区这次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财政补贴,主要补贴的对象是取得合法营运资格的乡镇客圩渡船。补贴标准以客位为单位补贴,以12个月计算,每艘船每客位每月补助28.84元。
为确保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兑现到各补贴对象手中,该区交通局制定发放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摸底,认真核对,张榜公示,避免了漏发、误发、重发,保证国家安排的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