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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8-05-13 08:18:58 人气: 责任编辑:ggnew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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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傅琦恩)近日,骗子又耍起了新花招,他们以中选申购经济适用房为幌子,诈骗钱财。港北区某医院的梁医生就险些上当受骗。
惊喜:快递告之被抽中申购资格
4月11日下午3时许,梁医生收到一封快递,快递的一张通知单告之梁医生已被抽中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并解释说这是因为一期摇珠中选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小部分人退出,故梁先生有幸成为备选中的幸运儿,但必须交3万元的转让手续费。通知单上还标明了银行帐户名称、汇款时间、落款单位盖章和日期等。看着如此详细的通知单,梁医生欣喜万分。
随后,梁医生按照通知单上“项目部张经理”的电话打了过去。“这是从一期摇珠中选资格人弃权空缺出来的申购名额,现在有几十个人符合申购条件,我们从中抽出了10个人,你是其中的一个。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希望你抓紧时间汇钱,不要耽误了购房的时间。”
听着如此诱人的话,梁医生心动了。他立即给妻子打电话,并让妻子准备好3万元现金。
疑惑:与《贵港日报》上刊登的公示多处不符
虽然心情很激动,但一向谨慎的梁医生还是从抽屉里翻出了4月9日的《贵港日报》。因为他记得,在4月9日的《贵港日报》上刊登有《贵港市经济适用房幸福家园小区一期摇珠中选、备选申购对象公示》和贵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他仔细看了“公示”的说明后,感觉有两个地方不对劲:一是公示的时间。公示上写明中选、备选申购对象的公示时间为4月9日至18日,而领取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的时间是4月21至25日,意思就是要到4月26日才会出现被取消申购资格或弃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但梁先生收到的“通知”发出的日期为4月10日,意思是购房通知书还没发出来就已经产生了空缺名额,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二是交纳的费用。轮候的备选申购对象是按顺序进入中选申购对象范围,并不是像“项目部张经理”所说的需要交纳3万元转让手续费才能申购。
求证:原是一场骗局
梁医生于是拨打市房改办的咨询电话进行核实。他向市房改办的工作人员说明了“通知”的内容后,工作人员告诫梁医生不要轻易把款汇过去,并要求梁医生马上带着通知单到市房改办。
“这张通知是伪造的”。当天下午4点30分,梁医生拿着通知单来到了市房改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看过通知后明确告诉梁医生,梁医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不法分子利用备选名单制造的一场骗局。
市房改办项目部工作人员同时严正声明,他们从未发出过任何此类通知,他们有任何通知或者更改会及时公布。办理有关手续的市民请拿好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房改办服务窗口办理,一切不在项目部现场办理的手续均属无效,且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此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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