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公民属农业还是非农业户口,最直接和最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其户籍登记资料
“没想到办理养老保险还要证明这,证明那,我的户口簿的性质是农业还是非农?谁能为我证明?”今年8月28日,黄先生向本报诉说了他的困惑。此后,本报一直帮他咨询相关的部门,期盼有部门能为他界定户口簿的性质。
据黄先生介绍,他原来的户口在桂平市石咀镇,属农业户口。他爱人的户口在桂平市城北县府街,属城北派出所管辖范围,非农业户口。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今年8月下旬,他把户口迁到他爱人的户口。他告诉记者,以前,他爱人旧的户口簿上有“非农”的字样,现在新的户口簿就没有了。现在,他到桂平劳动保险所办理养老保险,该所要求他提供户口簿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但派出所答复,这个证明他们不能开。
根据黄先生提供的情况,本报致电桂平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一名警官答复,从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户口登记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因此,户口簿就是证明,无须开具农业还是非农业的证明,且户口簿也有本派出所的盖章,应以户口簿为准。
随后,本报致电桂平市劳动保险所,该所答复,现在享受养老保险的主要是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因为现在很多农村居民迁到城市,这部分农村居民虽然住在城市,但他们的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性质的户口,他们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又因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实施后,户口簿统一为居民户口了,单从户口簿上是看不出居民的性质农业还是非农业。因此,居民要办理养老保险,他们必须依据户口簿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才能为居民办理各项养老保险的事宜。这也是他们的一个工作要求。
从8月底到现在,已过去三个多月,黄先生养老保险办下来了吗?12月1日,本报再次致电黄先生,他仍然难掩内心的郁闷和无奈:“事情还未得解决,只能再等等看。”
就黄先生的这个情况,本报咨询了元丰律师事务所何金懋律师,他认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的规定》(桂政发〔1991〕73号1991年9月18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2〕79号1992年10月14日)的有关规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分属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和民政部门负责,劳动部门在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时要求证明当事人身份是正当的。
公民属于农业或者非农业户口,最直接和最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他的户籍登记资料,户口簿上应有明确记载。如果有户籍资料,不必由谁来证明;如果没有户籍资料,就不是哪个部门一纸文书能证明得了的。 (零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