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农柏华)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令废除已实行了8年的产品免检制度,这说明,所有以前获得的免检认证都已失效。失效的免检产品当然不能以“免检”招牌进行宣传。但记者日前采访发现,我市城区仍有不少商家还挂着“免检”的招牌招揽顾客。
记者在江北大道、中山路、金港大道等主要街道看到,打着免检标识的户外广告、店牌随处可见,产品涉及瓷砖、门类、电动车、建材等。在江北大道与中山路交叉路口,在一栋楼房的外墙上,某品牌电动车挂出了大幅的广告,绿绿的广告颜色特别醒目,很吸人眼球,抬头一看,“国家免检”这四个字马上跃入眼帘;在德宝建材街,一家瓷砖店的招牌上,除了店名,下面就是大大的“国家免检”字样;在南宁百货贵港店的外墙广告群上,一款占据三层楼的广告只有几列字,一列写着陶瓷的名称,一列就是“国家免检产品”,底下的一行写着产品销售地址。
商家为何还挂出“免检”招牌?他们是否知道“免检”制度已废除?市民对此是否知情呢?在中山路一家安全门店铺,记者询问店员是否了解国家已经废除免检制度。该店员称已经从电视和网上了解到,但是还没有接到通知要清理,况且换一幅招牌需要很大一笔钱,所以现在还没有改。
在南宁百货贵港店,记者采访了市民张女士,张女士表示还不知道国家废除了这项制度。而市民王女士认为,以前消费的时候看到“免检”的字样,就百分百放心购买。经过三鹿奶粉事件,说明免检产品的质量也并非完全让人放心。现在既然国家废除了产品免检制度,商家不应该再用“免检”的招牌进行宣传,这样会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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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称, 国务院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同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予以废止,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