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8月20日上午,出席港南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的21名区委委员,首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21名拟任用、提名和推荐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这是该区区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港南区委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去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后,今年2月,区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港南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正职、区直正科级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试行)》,规定凡是拟任用、提名和推荐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都要由区委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办法规定,区委全体会议票决程序按照“情况介绍——讨论——酝酿——投票表决——当场宣布结果”的程序进行,票决人选以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
有关人士认为,港南区实行区委全委会票决任用干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实现了两大突破:一是实现了重要干部任免权由常委会行使扩大至全委会行使的重大突破,扩大了选人用人过程的民主;二是实现了干部任用由“议决制”向“票决制”转变的重大突破,创新了干部任用方式。
港南区委书记梁旭辉表示,今后港南区将继续落实党的“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以扩大党内民主为取向,不断改革创新干部任用制度,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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