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贵港新闻 | 电子公告版 | 综合新闻 | 教育专版 | 周末特刊 | 民生专版 | 专题报道
贵港日报宣
推荐新闻  
全市计生优质服务现场会暨
贵港海关税收首次突破亿元
桂平市向“双百亿经济强县
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扩
构筑大通道  打造大港口—
劳动合同法,离我们还有多
提个醒:存折、银行卡丢失
必须下大力气控制物价过快
我市一批单位和个人获全国
我市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
积极稳妥地推进供销社改革
全市三大纠纷调处总结交流
对教师感恩不应流于形式
东津镇小鱼苗孕育大产业
全市农业和农民增加收入工
王革冰在市贸促会中秋会员
认真把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
我市不断完善农村党员大培
赖德荣唐成良等市领导深入
赖德荣在全市庆祝2008年教
自治区经济统战联系点投资
世界华商台商界人士高级代
我市召开重点传染病防控及
我市小发明家在全国青少年
全市水利工作暨冬修水利建
认清形势 把握机遇 全力推
头8个月我市地税入库5.7亿
陈定远深入市区部分中小学
我市首批大学生村官参加岗
南山景区改(扩)建工程奠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贵港新闻 >> 正文

我市重新确认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村镇及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发布:08-07-03 16:24:48 查看: 责任编辑:ggnews字体: | 打印

     本报讯(记者张思)近日,我市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进行重新确认。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标准以及考核组综合检查情况和近年各单位创建综合情况,考核结果经市文明委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予以重新确认。

     经过确认,209个单位、61个村镇、13对+4个军民共建单位2007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符合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条件,同意继续保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1个单位因2007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力,予以警告,要求一年内整改,暂时保留荣誉称号;13个单位因单位改制或已合并到别的部门,不再符合文明单位条件,撤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新闻来源: 作者:
上一篇:王革冰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组织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夹
下一篇:陈定远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关闭窗口  
我来说两句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技术支持:贵港日报网络中心(早晨)

E-mail:ggrb@gxnews.com.cn (桂ICP备06001739号) 

未经贵港日报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