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明确规定,缴存人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治疗。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新的利用方式。
正方
资料显示,我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其使用率却一直徘徊在50%至60%之间,相当部分处于“沉睡的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的房价实在过高,作为购房主力的工薪阶层根本无力购买,另一方面也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使用范围过于狭窄有关。我认为,住房公积金与其“休眠”不如“救急”。试问,当一个人无钱治病、生命不保时,住房公积金对于他又有何意义呢?当一个人付不起子女学费或付不起房租时,又何来购买或改善住房的需求呢?让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有条件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这是人性化、科学化管理的需要和必然选择。希望广西的做法能在全国推广!(陈英凤)
近年来,社会上最热门的话题始终不离“医疗”、“教育”以及“住房”。笔者认为,广西的做法并无不妥,它让每一个人着实感受到了政策的灵活和弹性。试想,作为一个社会人,如果连最基本的生命健康都无法保障,空守四面墙又有什么意义?(王申萍)
有病没钱治,人死了一切皆空,还用考虑住房问题吗?治好了病,花光了钱,最多按困难户住廉租房。孰重孰轻,一目了然。(侯立宽)
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大病救急,既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于公于私两利。我相信只要在政策施行的过程中“大胆尝试,小心执行”,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牛角尖)
现在什么都高:高房价、高生活成本、高医疗费用……公积金的利用能够更人性化、更贴近百姓的需求,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我希望缴存者对公积金能有更多“自由支配”的空间。(赵冬梅)
住房公积金作为居民个人存储的社会保障资金,应该可以将其与其他的社会保障资金之间的界限打通,甚至让公民可以自由使用,“好钢要用到刀刃上”,这样才能体现出其作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价值。(FOREVER)
住房公积金可用来救急,这有利于激发人们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江泓)(转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