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将于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今后对于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最高将面临
5
万元的罚款。而个人有这些行为的,将被处以
200
元以下的罚款。请就此发表评论。
新“办法”对乱丢、乱倒垃圾行为处罚额度的提高,说明了国家对城乡清洁、城区居民健康素质和环境保护质量越来越重视。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使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自我约束违法行为,我对此表示赞同和支持。新“办法”给我市正在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送来了一场及时雨,对提高市区环境卫生整治将起到促进作用。(肖瑶)
我在网上阅读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后发现,不管哪一条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比过去严厉多了。“治污就是治人”,这是一个硬道理。即使政府不搞“城乡清洁工程”,每个市民照样要自觉遵守最起码的做人道德,规规矩矩地按规定处理自家的生活垃圾,保持干净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这对谁都有好处。(梅小清)
要彻底整治“一人扫,万人丢”的不良现象,就必须有一套明确的、健全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新“办法”的出台,特别是针对个人乱丢、乱倒垃圾的处罚条款的实施,对城乡清洁和环境卫生管理来说,意义和作用重大。(许三少)
有数字表明,中国人最痛恨的生活陋习是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但偏偏这些又是人们犯得最多的老毛病。为什么?一是个人没有养成自觉的习惯,二是缺乏强制措施。窃以为,不仅要对乱倒、乱扔垃圾采取强制措施,还要对其他的一些陋习,如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吸烟、无秩序等等采取强制措施。(小明)
我支持对乱倒垃圾者实行高罚款,因为我发现,现在有些人素质并不高,靠个人的自觉是很难取得效果的。当然,有关部门应该把罚没的钱用于垃圾的整治,以更好更快地提升城市的品位。(阿丹)
干净优美的环境能让人生活得更开心。我很讨厌那些乱倒垃圾的人,他们在污染环境的同时,更是使我们成为恶劣环境的受害者。所以,我认为对乱倒垃圾应重罚。(东耳)
教育不是万能的,所以要借助法规来约束、管制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这有利于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也有利于我市人居环境的净化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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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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