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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不应分强弱

发布:08-10-08 23:57:30 查看: 责任编辑:字体: | 打印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保部门还不是一个“强势部门”,体制性、机制性制约依然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发展速度、轻发展质量的观念没有改变。环保法律得不到执行;环保系统的能力和技术仍然薄弱。(4月6日《中国青年报》)

曾经刮起“环保风暴”的国家环保总局,其官员也不得不承认该局还不是“强势部门”,言外之意,环保总局当属“弱势部门”了。弱势部门的潜台词是,人微言轻,部门的意见不被其他部门所重视,履行部门职能时困难重重。中国的环保进程之所以不尽人意,在潘副局长看来,不是环保总局不想把环保工作搞好,而是“强势部门”太多,自己这个“弱势部门”无法抗衡得了众多的“强者”。他列举的那些例子,显然是“弱势部门”的共同尴尬。

人尚且讲究个人人平等。国家部委,包括各级政府下属的部门之间,从理论上说,都该是平等的。哪怕是上下级部门之间,可以有业务指导关系,不该有强弱的等级差异。一个国家也好,一个地区也罢,只要其政府的职能部门存在着一批强势部门和一批弱势部门,则注定该政府很难做到“政通人和”。至少,这样的政府,很难打造一个和谐政府,其治理的社会,也难以实现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坚决反对任何企图成为“强势部门”的念头,包括迄今为止尚处于“弱势部门”行列的那些部门,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这是因为,一旦你“升格”了,有朝一日变成了“强势部门”,除了履行职责外,会不会弄权扰民,干扰其它部门正常的工作,则不能不考虑。以前,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借口环保,向企业收取排污费,却不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别的部门干涉不了。彼时彼刻,那些地方性的环保部门,在当地也不见得就是令人“可怜”的“弱势部门”,因为他们也是腰板蛮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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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贵港日报 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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