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将开展
2006
年度优秀(先进)通讯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良好的采写作风和职业道德,无失实报道,无抄袭现象,无责任差错。
(一)优秀通讯员:要求见报稿件
20
篇,其中重点稿件两篇;是工人、农民通讯员的要求见报稿件
15
篇,是副科级以上现职干部的要求见报稿件
10
篇,其中重点稿件
1
篇。
(二)先进通讯员:要求见报稿件
15
篇,其中重点稿件
1
篇;是工人、农民通讯员的要求见报稿件
10
篇,是副科级以上现职干部的要求见报稿件
8
篇,其中重点稿件
1
篇。
二、见报篇数计算办法和重点稿件标准:
(一)见报篇数按1人写1篇计,
300
字以下的按半篇计,合写稿件按合写人数平均计算。
(二)重点稿件指刊登在各版头条,一版倒头条、二条、报眼和通讯、言论、调查报告,一、二版上半部照片。
(三)一般稿件不够,可用超定额的重点稿按
1
:
3
的比例折算。
三、注意事项:凡符合评选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贵港日报
2006
年度优秀(先进)通讯员申报表》(到各县市区宣传部领取)。申报表要求于
2
月
28
日前寄(送)到本报总编室。三区两县市通讯员上送申报表的,先由所属乡镇宣传委员或所在单位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再送县市区宣传部审核加盖公章后上送;市直、中区直单位通讯员上送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寄)到本报总编室。
贵港日报社
2007
年
2
月
8
日